铁东区公法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办实事(转自铁东发布)
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精简事项申请环节,把“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次咨询中,让群众在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中享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一纸承诺”代替“困难证明”。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落实“减证便民”新举措、申请法律援助适用“经济困难承诺制”,累计受理申请类案件93件,其中适用“承诺替代”案件88件。所有案件均实现当场受理、当天审查、审查合格的当日进行指派。
二是“首问负责”代替“不归我管”。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便民举措,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在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所审批等业务时,由首次接待的公共法律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全程跟踪负责处理。首次接待的公共法律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于当事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给予客观公正、细致详尽的法律解答和法律指引,经初步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凡属于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因证件、材料不全不能当场受理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证件、材料;不属于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当事人做出解释或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办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彻底杜绝了以往经常听到的“不归我管”等推脱等靠现象,群众办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
三是“24小时服务”代替“8小时服务”。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方便居民及时解决法律问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厅设置了24小时服务区,安装了2台“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平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智能终端机囊括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咨询、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并且在系统中可以免费咨询、计算费用、生成法律文书、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寻求司法鉴定、寻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自助功能,并且为用户提供了各类法律文书模板并附带扫码下载与打印功能,方便用户使用和存储,同时提供了大量的真实案例供用户参考。智能终端机的设置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从“8小时服务”延伸到“24小时服务”,做到了“小机器大智慧”,24小时贴心为民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