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融银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信息公示
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基本情况概况
一、企业名称及性质
尾矿库名称: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规模:四等库
尾矿库类型:山谷型
企业名称: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王佐 联系电话:0434-3538332
尾矿库安全负责人:刘福刚 联系电话:0434-3309738
营业执照:91220300786817150P
二、企业历史沿革
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为原吉林省四平银矿,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下属矿山,2006年改制为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吉林昊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被中泽集团收购,现隶属于中泽昊融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地理位置及交通
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矿区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东南约25km,行政区划为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及市属梨树县叶赫满族镇。矿区被四平—叶赫—石岭—四平环状公路围绕,距四平东火车站约20km,距公路最近为3km,交通便利。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为银矿采、选联合企业,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四、尾矿库库址及周边环境
尾矿库位于选厂南侧约500m的无名沟谷内,该沟西北高东南低,宽300m至400m,长800余米,坝址以上汇水面积0.34Km2。
尾矿库所在沟谷与主沟基本呈90°交汇,主沟平缓开阔,宽约600m,沟内有乡村道路,初期坝距沟口约400m,尾矿库下游无工矿企业、名胜古迹等其他重要设施。
五、尾矿库设计方案简介
四平昊融银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最初由北京有色研究设计总院设计,1993年5月投入使用,2004-2006年企业对尾矿库进行了改造“三同时”,改造设计由长春黄金设计院编制完成。
六、尾矿库等别、防洪标准
改造后尾矿库采用湿式排尾,上游式筑坝,设计尾矿最终堆积标高290m,尾矿坝总高度44m,尾矿库总库容为230×104m3。尾矿库设计等别为四等,防洪标准初期按50年一遇,中后期按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尾矿库构筑物中主要构筑物为4级;次要构筑物为5级, 临时构筑物为5级。
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0.5m, 最小干滩长度50m;
尾矿坝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瑞典圆弧法):正常运行时的最小安全系数为[Kmin]=1.15,洪水运行时的最小安全系数为[Kmin]=1.05,特殊运行时最小安全系数[Kmin]=1.00。
最小浸润线埋深:深度5-8m。
六、尾矿坝
尾矿坝由初期坝和尾矿堆积坝组成,总坝高44m。
初期坝为原设计中一次性筑坝的一期坝体,采用不透水堆石坝,坝顶标高272.0m,最大坝高26m,坝顶宽4m,上游坡坡比1:2.25,下游坡坡比1:1.75,坝体上游坡设有复合土工膜防渗层,下游坡设0.3m厚干砌块石护坡。
尾矿堆积坝采用上游法堆筑,堆积外坡比1:4.0,最终堆积标高290m,堆积坝净高18m。
堆积坝采用废石堆筑,目前已堆积子坝顶标高286m,顶宽4.0m,外坡比为1:2.0,由此形成的堆积坝平均外坡比为1:5.0。
当前,选厂排出的尾矿65%用于井下充填,尾矿库采用坝上均匀分散放矿方式,尾矿堆积子坝顶286.0m,库水位282.5m,沉积滩平均坡度为1.3%,干滩长度约150m,尾矿库已使用库容约151.5×104m3,尚剩余库容78.5×104m3。
七、尾矿库排水设施
设计库内增设排水井+排水管。
排水井为钢筋混凝土窗口式,井径2.5m,井顶标高289.0m,井身高18m,井身每层设4个0.8m×0.8m方形窗口,窗口垂直净距0.2m。
排水井下通过排水管与原排水设施相连,排水管为内径1.2m的圆管,总长140m,目前已全部被尾砂覆盖。
八、安全监测设施
(1)位移观测设施
经现场勘查,坝体位移监测设施设置一组,平行坝轴线布置,位于堆积坝坝顶277.0m标高处。
观测点由3个动点和2个定点构成,动点均匀布置在子坝坝顶上,定点设在动点延长线的坝体两侧的岸坡稳定处。结构为100×100㎜混凝土柱中间埋设钢筋测点。
(2)水位观测设施
经现场勘查,尾矿坝水位监测设施修建一组,观测点设置在堆积子坝坝顶277.0m标高处,采用钢管制作。
(3)库区水位标尺
库区水位观测标尺设在排水井井身立柱上,可以有效地了解尾矿库库水位情况。
九、其他设施
尾矿库已按设计要求设置了值班房、通讯设施,尾矿库工作人员佩戴手机等通讯设施,尾矿坝值班室已按设计要求布置在尾矿库库区尾部北侧山坡。
十、供配电方案
目前,尾矿库电源由矿区厂区引至尾矿库,为尾矿库照明设施提供电源,电线均架空敷设。
十一、上坝道路
尾矿库目前有上坝道路,位于尾矿库北侧山坡上,车辆可以直接到达堆积坝坝顶。
十二、企业安全管理
1、企业证、照
企业持有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06.04.24至2037.04.30,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8.11.07至2021.11.06,建设项目已依法取得验收批复等有效文件。
2、安全组织机构
企业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了安全管理网络。
尾矿库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组成如下:
主 任:于明光
副主任:张平胜
专职安全员:于明军、李华锋、武中良、贺同宝、明宝龙、刘福刚、许君宪、刘宝才
3、从业人员
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目前,尾矿库从业人员33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分管尾矿库安全负责人1人,尾矿库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特种作业人员21人,其中,尾矿工5人,电工6人,焊工6人,安全检查作业4人。
企业现有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均经过培训,持证率100%,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4、安全生产制度
企业已建立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⑤尾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⑥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⑥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
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② 公司领导巡视带班制度
③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⑤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⑥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⑧ 劳动管理制度
⑨ 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⑩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⑪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⑫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⑬ 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⑭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
⑯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⑰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⑱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⑲ 尾矿库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5、操作规程
企业已制定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尾矿库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工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6、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尾矿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落实责任,企业编制了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预案已在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企业与四平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签订了相应的矿山救护协议书。
7、现场管理及安全检查
企业管理人员严格按尾矿库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求工人作业,严禁尾矿库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尾矿放矿严格按规程要求采用坝上均匀分散放矿,控制尾矿沉积滩坡度不缓于1%,尾矿排水作业严格根据调洪要求控制水位高度等,并且不定期对尾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现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8、工伤保险
企业已为全体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
9、劳动保护
企业为从业人员发放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手套、棉衣等),并检查、督促工人在作业时佩戴。
10、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为了加强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单位、职工的公共利益,企业认真遵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了安全措施费用,并且按国家及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了风险抵押金。
附件: 尾矿库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