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全省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督察发现,全省非电燃煤锅炉治理提标改造不到位,仅2020年至2021年供暖季,就有151台燃煤锅炉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整改目标: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燃煤锅炉废气超标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区分局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涉及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单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也未接到相关群众信访举报。
2.铁东区涉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单位为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该单位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设备运
行稳定。
3.对供热锅炉和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摸排,铁东区涉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单位为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复核在线数据显示均符合环保要求。
4.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形式对燃煤锅炉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有燃煤锅炉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现象。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515228
附表:序号十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