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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2-12-28 13:48   来源: 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四平市铁东区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八)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十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2020年,全省有12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2021年1月至8月,全省18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发生恶化。 

  整改目标:加强监管,确保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四平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对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并对排污口和工程进度进行清单化管理。 

  2、根据《四平市各流域重点河流水质管控制度》要求,开展明查暗访,下发督查通报,要求超标河段乡镇和村加强巡河查找超标原因及时整改,并将超标原因上报及整改情况相应区级河长及区河长制办公室。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4-3515228 

 

  附表:序号十八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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