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03-31 09:20 来源: 区政府办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执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文件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四平市铁东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定,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各承办单位要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项目类别 |
决策项目名称 |
主要承办单位 |
会同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重大 项目 |
“四平东湖小镇”项目 |
四平市铁东区商务局 |
四平市铁东区兴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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