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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4-03-22 13:38   来源: 区司法局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铁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站位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铁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区委、区政府带头示范,做好学习、解读、研讨、宣传及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了十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述法评议会,区委书记、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委员会及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印发了《四平市铁东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文件,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街道、乡镇、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于2023年2月份在铁东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督察工作的部署,以四平市司法局“‘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了“八五”普法中期督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督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情况的督察、依法行政工作督察等专项督察,积极查找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创建达标工作。 

  (二)高质量落实,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下发了《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报送铁东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向政府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围绕决策目录制定、公众参与、意见反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政府始终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印发《2023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铁东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2017年以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定现行有效及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涉及法治营商环境1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涉及法治营商环境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修订后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的覆盖面。印发《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试行)》将合法性审查扩大到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和政府办发文的文件和政府签订的重大合同,全覆盖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对区政府签订的协议、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截止目前,出具法律意见书37件,参加涉法会议33次,出庭应诉8次,保障了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为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高效力执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层综合执法模式。全面推动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为基层“赋权增能”,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破解了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为基层执法能力的有效提升提供了有利保障。铁东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案例,石岭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被全省推广。 

  二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过重新梳理和完善形成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执法事项103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执法事项27项。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模式,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覆盖。积极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制定《铁东街道“吹哨报到”流程图》。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组织政府部门及街镇执法人员共264人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培训,264人全部通过了考试。 

  四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制审核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及一名公职律师担任,各执法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24家执法部门上报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并在铁东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成立由检察院、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铁东区24家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下发了联合检查通报。 

  (四)高标准夯实,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组织政府各执法部门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四张流程图”,建立和完善本级适用的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和免予行政强制决定“四张清单”,建立和完善“一案三书”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了《四平市铁东区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4方面20项工作任务。重点开展营商环境执法领域问题整改,共梳理执法领域问题3个,制定专题整改措施8项,全部问题限时销号整改完毕。 

  (五)高水平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 

  一是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9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二是建设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政务服务等职能整合,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集中集聚,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 

  三是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持续发挥“铁东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作用,2023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8件,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四是全区星级所创建取得重大突破,全区星级所创建取得重大突破,13个司法所全部通过星级认定,成功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3个。以“突出特色、一所一品”为原则,在星级司法所基础上提档升级,立足各司法所自然条件、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打造“特色司法所”,培育黄土坑司法所、四马路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北市场司法所、城东司法所为“警地融合”司法所,精品所示范带动作用逐渐凸显。 

  (六)高要求化解,巩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诉讼紧密衔接、联动配合。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案前调解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件,应诉率100%,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案件败诉率0。 

  二是制定下发了《铁东区司法局关于建立“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工作统筹指导机制的实施方案》,以“矛盾纠纷帮帮团”为依托,打造“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2023年以来,“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线索60余条,口头调解20余次,分类调解25余次,联席调解10余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2023年7月,“矛盾纠纷帮帮团”被四平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市县(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候选案例。 

  (七)高起点统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2023年,共计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3件,制发检察建议63份,均被回复采纳,回复率达到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二是为持续发挥检察职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机制,保障基层检察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关于在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犯罪执行活动工作办法(试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工作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强化内部办案质效的同时,提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意识,为全区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八)高覆盖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 

  一是积极打造居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线上传播、法治文化活动“四大普法品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区性普法宣传活动7次,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为全区99个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继续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新增法律明白人54人,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217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顺利通过“八五”普法工作中期评估,全区崇尚法治践行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我区未达标,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确保在下一创建周期,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创建成功。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还不够规范,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职权划出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界限和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 

  三是“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持续性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法律素质,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力争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达标 

  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100条指标为抓手,从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方面,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精准落地。 

  二是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开展法治政府督查,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指标任务要求,切实推动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三是做好100条指标预审工作,积极协调省市上级单位,对100条任务指标材料进行预审,力争2024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达标。 

  (二)“矛盾纠纷帮帮团”推陈出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帮帮团”人民调解形式为基础,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新格局。提升各级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培育金牌、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夯实平安建设第一道防线。 

  (三)推进依法行政上再深化 

  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提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证的换发及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工作,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一次行政执法培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案件败诉率,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理性维权。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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